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湖滨机械厂委托,就十四五建设项目专用设备(第六批次)(招标编号:GN2024-02-3080)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于2024年6月28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项目名称 | 安徽省湖滨机械厂十四五建设项目专用设备(第六批次) | |
项目编号 | GN2024-02-3080 | |
主要采购内容 | 详见采购文件 | |
02包:XX补给车修理机工具 | ||
成交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供应商名称 | 青岛豪利达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巢湖市捷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响应报价(元) | 38700 | 49166 |
03包:油箱振动试验台 | ||
成交候选人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供应商名称 | 宝鸡伟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巢湖市捷豹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响应报价(元) | 278000 | 551600 |
公示期:自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5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yzczb.com/)网站上发布。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安徽省湖滨机械厂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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