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庆阳湖乡二工梁村机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MC(ZFCG)2022-013
项目名称:庆阳湖乡二工梁村机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庆阳湖乡二工梁村机械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150轮式挖掘机一台带炮头、快换、抓木;12立方罐洒水车一辆带后炮、前冲、后洒、DN65/75接口;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应具有履行本项目的供货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供应商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6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采用电子邮件获取
售价(元):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8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9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要求及购买询价文件递交资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信用中国网近期查询信用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期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期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携带以上资料原件购买询价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套留存,以上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询价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购买询价文件的须将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描件(PDF版,备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871503799@qq.com。资料不齐全,扫描件无效、扫描件不清楚,不予受理,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纸质版报名资料送至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6室),纸质版报名资料须和PDF版报名资料相一致。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领取询价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人民政府
地 址:吉木萨尔县庆阳湖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196168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建国西路199号和谐国际广场A座1426室
联系方式:0994-2283321 151990012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泉旭 高妍妍
电 话:0994-2283321 1519900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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