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除雪机械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列为100%,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为保障管辖区域内冬季除雪防滑工作顺利开展,高效完成除雪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2022年除雪机械采购计划,拟采购快速除雪铲、中型融雪材料撒布机等设备,加大冬季除雪作业力度,防患冬季交通事故发生。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除雪机械(快速除雪铲(2台)、中型融雪材料撒布机(4台))的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等工作。
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产品 名称 | 采购数量(台) | 产品参数(技术性能指标) |
快速除雪铲 | 2 | ①除雪铲适于载重12吨以上货车加装。加装后不影响主车的正常功能。 ②除雪铲自重大于1250kg,采取下翻板式避障,当铲刃遇到桥梁伸缩缝、凸棱、异物阻碍时,自动避障复位,除雪铲双向角度可调,除雪铲宽度≥3300mm,高度≥1100mm,左右摆角可达30°,并随意可调,作业速度≥30公里/小时。 ③除雪铲具有独立的液压系统,液压单元取力,液压单元功率≥2KW。 ④除雪铲铲身坚固耐用,铲刃材质为高强度合金钢,耐磨性好,易更换,除雪铲最大越障高度≥260mm,铲面采用弧面流线型设计,在除雪过程中使被除的雪形成弧面抛洒出去。 ⑤具有遥控器操作系统,驾驶员在驾驶室内、外均可独立操作,除雪铲两侧加装柔性示宽灯,提高夜间和不良天气条件作业安全。 ⑥除雪铲两侧配有路缘保护器,作业时防止雪铲受损。 ⑦除雪铲具有限位装置,可保护铲床不受损害。 ⑧照明灯为磁铁吸附式,吸附在驾驶室顶部,便于夜间作业。 |
中型融雪材料撒布机 | 4 | ①储料仓容积≥15m3,融雪剂撒布机料仓长度≤5540mm,内部配有倒V装置:撒布宽度2-12米随意调节,撒布方向根据实际工况可调节。 ②驱动系统:动力源采用自卸货车底盘取力方式驱动。 ③料仓顶部装有遮盖帆布,帆布的打开和关闭方便自如,能有效防止雨进入料仓,料仓上盖有网栅,可有效过滤大块融雪材料。 ④输送方式:采用环链式输送方式。 ⑤撒布机具有料空报警装置。 ⑥撒布机液压系统元件采用国际知名品牌。 ⑦控制器:触摸屏控制器,中文界面,对液压系统的启动、工作、撒布进行控制,撒布参数简易设定,在汽车驾驶室内由一人操作。 ⑧撒布器:采用不锈钢材质,可上下折叠,方便料仓内剩余的融雪剂快速卸下并自动归堆,撒布盘对地高度可调 ⑨警示灯:撒布机后部配有双向箭头灯,正在作业标牌。 ⑩固定支腿:每个撒布机配有4个固定支腿,方便停放。 |
2.3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供货周期:自2022年10月30日至2022年11月30日止,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保期:质量保证期均为24个月;投标人需24小时提供热线支持服务,现场技术支持;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质保期外售后服务人员免费上门服务,提供备件价格不得高于同行业平均价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②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设备的生产商(制造商)或经销商。如投标人为拟投设备的生产商(制造商),则必须提供有效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企业名称代号证书和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证书; 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则必须提供拟投入设备生产商(制造商)的有效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企业名称代号证书和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证书以及该设备生产商(制造商)对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3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本项目拟投除雪机械设备的销售业绩。 (销售业绩是指合同中必须包含除雪铲的销售或者合同中必须包含中型融雪材料撒布机的销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须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附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协议书,或者项目业主出具并加盖其单位印章的履约证明彩色扫描件,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所对应的原件。)。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本招标项目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生产商(制造商)仅允许授权一个经销商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生产商(制造商)和其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应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13日至2022年09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报名资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LNCTZBDL@163.com,文件命名为LNCT203报名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确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彩色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影印件)。
②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彩色扫描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④如投标人为拟投设备的生产商(制造商),则必须提供有效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企业名称代号证书和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如投标人为拟投设备的经销商,则必须提供拟投入设备生产商(制造商)的有效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企业名称代号证书和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该设备生产商(制造商)对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银行账号:632972816(汇编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个人汇款需备注单位名称(可简写))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和 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5.4因疫情实时变化而采取的相应措施,投标人应予以配合。现阶段根据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的有关规定,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公布开标过程。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策变化,允许采用现场开标方式,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出席开标活动。
5.5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进步收费站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4-82363018
传 真:024-823630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 系 人:韩金荣
联系电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DL@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63297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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