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一期工程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交〔 2012〕236号 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助和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重庆新田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重庆新田港口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 部分移动机械设备采购 ( 第二次 )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一期工程位于长江右岸,地处万州区新田镇。建设5000吨级多用途泊位5个,年设计通过能力660万吨(其中集装箱47.5万TEU),同时建设港区道路、货物堆场、装卸设施、供电照明及通信等配套设施。
本次采购的主要设备包括 1台集装箱正面吊 ( 额定载荷 45t ) 、 1 台空箱堆高机 ( 额定承载 ≥9000kg ) 、2台装载机 ( 1台5t及1台 3 t轮胎式单斗装载机 ) ,以及 6台叉车 ( 2台2.5t 进箱叉车、 2台5t 货叉、1台5t抱夹、1台8t 空箱叉车) 、 2台洒水车 ( 10m 3 ) 等设备。
2.3 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一期工程 估算总投资:约 22.3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8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 叉车、集装箱正面吊、装载机、空箱堆高机、洒水车 ) 及其附属设备 的设计、制造、采购、组装、工厂试验、装配、防腐处理、包装、运输及保险、直至交货前的全部工作 , 并提供 技术交底、培训、验收、售后等配套的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期: 2023年 2 月 20 日 -2023年 4 月 20 日, 具体交货期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2.6 交货地点:重庆港万州港区新田作业区一期工程现场发包人指定地点或机电仓库。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 的 集装箱正面吊 或 空箱堆高机 的制造商 或授权代理商 ,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若 投标人 是授权代理商,则须取得 集装箱正面吊 或 空箱堆高机 制造商 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 集装箱正面吊 或 空箱堆高机 供货 的合同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其他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所有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 | 重庆新田港口物流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五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新田镇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702室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杨女士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85727735 | 联系电话: | 023-6387587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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