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溪府项目一期机械停车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德溪府项目一期机械停车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已由毕节市七星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020-520502-70-03-35428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州金铭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械停车设备供货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 德溪府项目一期机械停车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
2.2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用地约1252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分为A、B、C、D四个地块,其中A、B地块为一期,C、D为二期;地下室建筑面积94518平方米,地下一层,部分区域地下二层。一期地下室面积为38910.93平方米,一期机械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数量为684个(最终以深化设计后确认的数量为准)。
2.3项目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德溪街道德沟村、碧玉村。
2.4项目工期: 本项目工期120日历天,分批次供货安装。深化设计周期为20日历天,供货周期为40日历天,安装周期为60日历天。具体详见技术要求,招标人有权对工期开始时间进行调整,如招标人对开工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下发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德溪府项目一期机械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车位图纸深化、机械车位加工生产、机械车位安装及调试、成品保护、验收、清洁、移交、保修及培训、质保期内年检及免费维保等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2.6质量标准:按合同约定、设计图纸及现行的国家相关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工程所在地政府质监部门验收合格等级并取得备案、合格证明。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现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7本项目禁止转包、分包。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管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制造(含安装、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制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若为制造商授权代理商(经销商)的,要求授权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人具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所投产品品牌制造商具备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管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制造(含安装、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制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并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要求: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资质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2021年度未审的提供2020年度)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2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等相关资料。
3.7 本项目不接受的投标人: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执照、资质证书过期或存在引起执照、资质证书变更的事项而未变更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前一天任意时间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2日上午9:00时至2022年12月16日下午17:00时,在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层)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分为线下或线上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选择。
(1)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管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制造(含安装、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制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机械式停车设备)资质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理商(经销商)报名的,还须提供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①将上述线下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邮箱1846508391@qq.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对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进行核验,核验通过后进行缴费;
② 缴费:招标文件费请转至以下账户并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
开户名称: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240 200 630 902 250 456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东山支行
③费用缴纳完成后,将缴费回执单或截图发送至邮箱1846508391@qq.com。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次日通过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各投标人。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1 月 04 日上午10:00时,地点: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楼会议室(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8层)。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贵州金铭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阳市云岩区瑞金北路136号中国华融中心24层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78511282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普诚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麒龙CBD中央商务大厦B1座17-18层
项目联系人:何敏、纪宗霖
联系电话:0851-85530222、18185178104
2022年12月09日
文章推荐:
上海二十冶冶金年产12000吨高性能碳纤维(ⅰ)标段工程机械租赁服务分包招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