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经开区调节湖底泥处理服务项目-第二批机械租赁项目(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山东淮海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现以比价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1)调节湖底泥的形成主要是湖内截留的雨水及污水携带的固体污染物的沉积,以及随风飘落湖面的漂浮物的沉淀,及生物处理投药产生的少量化学污泥,考虑市政管网收集的污水的特性(以生活污水为主,工业水达到纳管的标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其他废物的划分,结合本项目湖底底泥的特性,并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后,底泥鉴定为固体废物,本项目主要进行机械清淤方式将湖底泥完全清除并外运排放至填埋场等进行消纳处理。本项目共分为2个调节湖底部污泥。
(2)项目限价:1900000.00元
(3)服务地点:辽宁省鞍山市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
2.2采购范围:
(1)采购内容:该机械租赁项目用于2#调节湖底部污泥,包括长臂挖掘机、装载机、压滤机、泥浆泵、运输自卸汽车,具体采购清单见比价文件。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营业范围符合采购内容要求;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5本项目招标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比价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4.1时间:2025年2月8日9时00分至2025年2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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