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中心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VTE机械防栓)系统设备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中心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VTE机械防栓)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00-05569 项目名称:锦州市中心医院空气波压力治疗(VTE机械防栓)系统设备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60,000.00元; 最高限价:960,000.00 元; 采购需求:VTE机械防栓设备30台;空气波中央工作站系统(软件)1套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设备调试安装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 。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2若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17点00分至2024年11月1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 方式:线上领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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